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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游记之哥伦比亚的倒影

为什么是哥伦比亚的倒影?因为今天的主角是哥伦比亚的小姐姐,不是美国那个哥伦比亚大学,而是南美洲西部的那个哥伦比亚共和国。说哥伦比亚不知道,说诺贝尔文学奖作品《百年孤独》一定知道,它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就是哥伦比亚人。

我很喜欢的国内作家木心有本散文集叫《哥伦比亚的倒影》,名字不错,读起来很浪漫,拿来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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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我有个非常深刻的体会,不仅每个学生都被贴上国家的标签,而且每个人得到多少尊重或者是否内心有底气都和自己来自的国家的国家实力有点关系。

我的哥伦比亚小姐妹是一个一看上去觉得非常冷僻孤傲的人,中国好歹是发展中国家老大,国家实力比哥伦比亚完全不在话下,但起初我觉得不是我看不上她,而是她看不上我。

刚开始我和她不熟,有回一起从女厕所出来,大家都在洗手,我知道她跟我一个专业,就顺便问她“Hi,where are you from?”(你好啊,你从哪儿来啊?)她有点生人勿近地回答我“Columbia”(哥伦比亚)。我说这个地方我听过啊,她瞬间让我觉得我在吹牛,冷冷地问了我一句“where do you know it?”(你从哪儿知道的?)。


当时我急了,搞得我跟攀亲戚似的。说实话,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从哪本书上见过,也许是在我当时读的简·莫里斯的《世界——半个世纪的行走与书写》中看到的,也许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但我不是很确定,于是回她“From some books”(从一些书上)。她将信将疑地看了我一眼,说“嗯”。这个从鼻腔里发出来的词汇让我觉得她好冷啊。

有点儿懵当时,因为我和大多数同学的关系都很友好,正常情况下,只要我say hi,他们也会很热情地回应我,可这个不一样。但实不相瞒,我对御姐很感兴趣(对,我可能有点自虐型人格),不但没有敬而远之,反而觉得这姐姐真有个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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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管这个小姐姐叫玫吧,我下次遇到她是在我们学院楼下的Greggs(一家英国烘焙连锁店)。学校附近的餐厅有点远,要走去Arcade(拱廊街)起码要十分钟,所以我们就近在楼下的Greggs或者小Tesco(乐购,一家英国连锁超市)买些午饭。我经常在Greggs点一杯拿铁和Sausage Roll(香肠卷),套餐组合好像只要3磅。因为下午还有课,又不能像在国内那样有一段午睡时间,所以咖啡是我提神的不二之选,当然后来我发现了英式红茶也有奇效。但这也为我之后的胃病埋下了伏笔,咖啡穿肠过,胃病迟早留。

然而,在遇到玫之前,我真的做了点功课,花点时间想明白了我到底读的哪本书跟哥伦比亚有渊源,好向人家证明我真的没有在谄媚。后来我就想到了《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克尔斯,果然是他。然后我就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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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那一次,我和泰国小姐姐百合(均为化名)、巴基斯坦小姐姐乐蓓在Greggs排长队买午饭,正好看到玫和非洲小姐姐玛雅也在,于是我们五个人互相打过招呼之后,顺势坐到了一桌。

为什么要有这么多姐妹一下子出场?因为我们就是日后本专业的中泰哥巴非五人组,上课、吃饭经常都一块儿。怎么讲,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在一个大家都不熟的环境中,稍微熟一点也就是比较熟了。

况且,native speaker(本地人)不那么好融入,因为她们的语速真的好快。我们五个人都远道而来英国读书,自我介绍我是谁、我从哪里来之后,也就有点熟了。

真正拉近我们五人关系的,就是这次在Greggs的谈话。谈了谁?对,就是那个马尔克斯。感谢我在上海的某个夜晚,忽然想起来去读了这本佶屈聱牙的作品,没想到这个决定会让我在未来建立起中泰哥巴非的美好友谊。

在Greggs的时候,一看到玫我就觉得可以扬眉吐气了,终于有机会让我向她证明我真的知道哥伦比亚,而不是在撩妹啊!

于是一落座,我就很自信地告诉她“我上次跟你提到我知道哥伦比亚,你们那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克尔斯写了本书叫《百年孤独》(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我真的特意记住了英文名)”,恰好,她也知道,而且读过,真好啊!她一改冷淡态度,忽然就高兴起来,是那种本族人看到外族人提到名族之光会感到的高兴。

旁边的非洲小姐妹玛雅问我“这本书讲了啥?”我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汇是“Sex”(性),紧接着的三个词汇是“Lots of sex”(许多性)。玫猛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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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本书我当年看得云里雾里,因为里面涉及到太多辈人,名字不仅翻译过来很难记住,而且经常是祖父和孙子起一样的名字,谁分得清谁是谁,我又没做思维导图,本国之光《红楼梦》里的祖祖辈辈我都没记全。

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里一个情节,我当时用英文跟她们表述出来了:主人公历经世事,到晚年的时候啥也不做,就只打磨一只黄金做的小黄鱼,做好之后再融化,融化之后再烧制成小黄鱼,如此无限循环反复。

不是因为他有病,而是他悟出了一个人生道理:任何性只能提供短暂的安慰和满足,而反复打磨小黄鱼这件看似毫无意义的事让他得到了长久的心灵平和和满足,在别人看来没意义的事,他却干得一丝不苟,因为每一个过程他都是有意识的,每一个步骤都倾注了他的心血,他在其中找到了自我的终极意义。

我想起一本书,《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具体内容忘了七七八八,大概说的也是我们如果哪怕在维修摩托车这件枯燥无聊的事情之中如何注入个人意识,全情投入,像修禅一样修摩托车,那么再无聊再枯燥的事情业会变得有意义,自我价值也会在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之中得到实现。说的都是一个道理,我践行到日常生活中也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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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舞足蹈讲完这些有的没的,一番胡诌之下,四个人都被我唬住了,觉得我说得有点道理,后面玫具体补充了什么对《百年孤独》的见解我都忘了,因为我太兴奋了,我向她证明了我真的不是为了乱套关系而乱说我真的知道哥伦比亚这个不见经传的小国的。

背后的原因是,我不想在国外做一个谄媚的中国人,因为谄媚之下是内心的羸弱,是中国人带着那种因为中国在国际上不是很亲和很友好所以有点怕被贴上Chiniese(中国人)标签而呈现出的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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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心话,四个朋友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玫,不仅是因为前面说了我喜欢御姐,而是因为我看她在哥伦比亚拍的那些照片,既上山又入海,有一种原始的自然和张扬的美感,而且很真实,就是那种我不愿意迎合你的感觉。

她仿佛浑身都在诉说着,我美我的,干你何事?于是我就又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了。

如今我也很高兴在更多的中国女生身上看到这种张扬不羁的气质:我美我的,干你何事?在她们身上,我仿佛看到了女权的一点点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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